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把房过户给孙子无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把房过户给孙子无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过户给孙子有什么后果?
一、利:
房产证过户给孙子,可以避免办理遗产继承的麻烦,遗产继承的公证费是房产价值的2%,过户的话还有3%的税费,而且继承的话,不能直接继承给孙子,需要办两次继承,给儿子后,才能在再办理给孙子,还需要交纳两次的房产价值的2%公证费和3%的税费。所以以赠与的形式过户给孙子,相对简单,省钱,可以少缴纳一部分税费。
二、弊:
1、如果赠与话,就是失去了对这个房产的处理权。之后就是完全归孙子所有的。
2、赠给孙子,那么他就属于已经拥有一套房产了,以后再独立买房的时候,算二套了,不能享受首套房的优惠。
1、而且赠给孙子,那么他就属于已经拥有一套房产了,以后再独立买房的时候,算二套了,不能享受首套房的优惠。且赠与的话,需要付一定的财产增值税。
2、如果子女不止一个的话,老人在世时还好,离世后易产生财产上的纠纷。
好处的话就是增进与子孙之间感情
父母过世房子过户给孙子合理吗?
合理
父母房子是父母的个人财产,作为房主。父母有绝对的权利处理自己的财产,孙子是父母的血缘亲人,本身就有继承权,父母决定把房子给孙子只要是个人意愿,这个决定就是合情合理的,任何人无权干涉,所以,父母过世房子过户给孙子是合理的
老人已经过户给孙子的房产,还能要回去吗?
如果住房是老人买卖方式过户给孙子,不能申请要回住房,老人可以主张要求孙子支付购房款,
如果住房是赠与方式过户,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的,老人可以申请收回赠与过户的住房,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房产在生前就已经过户了,那么遗嘱中对房产部分无效过户实际是赠送,走的买卖,按证据应该会定为赠送。赠送的话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撤销赠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把房过户给孙子无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把房过户给孙子无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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