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冒充父亲与母亲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冒充父亲与母亲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丽江35岁单身母亲假扮90后女大学生和男子“网恋”,骗走男子40余万,你怎么看?
谢邀!虚拟的网络,容易掺假。网络诈骗,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被骗的人应该不少。由于网络不是实名制,有人就虚报年龄,隐瞒身份职务进行感情欺骗,金钱诈骗。丽江35岁单身母亲假扮单纯二十多岁的女大学生是很容易的。因为年龄相差不大,只稍化妆打扮,着装时髦。再加她感情成熟,懂得男人的心理。有心诈骗,一步步诱引男子进坑,骗走了男子40余万。
现在社会剩男剩女很多,人们更应该堤防网恋诈骗。
这件事要从二个方面来看,第一此人现在所处的环境。因为是单身母亲说明她有孩子,既然35岁那么孩子应该在10岁左右。我们都知道现在家庭生活都需要男人赚钱养家,离异之女生活可想而知是多么坚难,生活日常开支孩子上学都需要钱。也许是不得己而为之。
第二个方面此人离婚后产生一种报复心态,对男人有敌视心里。无论是哪种行骗就是犯法,事情早晚会暴露,等到进入铁窗想着孩子正需要她而泪流满面的时候,估计肠子都悔青了,希望不要有人效仿。
生父以女儿做诱饵绑架他人,父女双双入刑,对此你怎么看?
今天,北京高院向社会发布了四起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让人大跌眼镜,居然是父亲拉着女儿一起作案,最后,两个人双双获刑。
案件发生2016年。案件中的父亲黄某某原本是一个生意人,从山西到北京开了一家面馆,最有钱的时候也有好几百万家产。然而后来,黄某某跟着朋友玩期货,结果一下子赔了1000多万,不但家产归零,还倒欠几百万外债。老婆也和他离了婚。
离异后,黄某某独立带着女儿黄小某(16岁)。某天,黄某某因为欠债被威胁,于是动起了通过绑架挣票大的的念头。由于别的人也不了解,黄某某就打算从女儿的朋友下手。他通过偷看女儿的微信聊天记录,锁定了黄小某的闺蜜林某。起初他向女儿提出自己的计划时被女儿拒绝,他就哀求女儿,说自己快活不下去了。并告诉女儿,只需要引林某出来,其他的不用管。女儿心软就从了。
目标确定后,两人开始行动。2016年9月17日,黄小某带着林某到一个歌厅玩耍,一直玩到凌晨,两人出门后,一起打了一个黑车。而黑车的司机正是黄某某。黄某某将两个女孩带到一个胡同里,并对林某进行恐吓、捆绑,并用电棍将林某电晕,并蒙上眼睛。
为逃避追踪,黄某某开车将林某带到燕郊一处房子里。同时,通过电话威胁,向林某亲属索要赎金300万元。后来察觉到林某家里已经报警,黄某某又将林某转移到山西运城老家。不过,黄某某还低估了警方的能力,9月19日,民警就找到了林某,并黄某某和女儿黄小某一并抓获。经审理,法院以绑架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黄小某有期徒刑三年。
亲生父亲诱导未成年子女犯罪,这样的案件确实让人不敢相信。这个父亲的人生已经足够失败了,他还要亲手毁了自己女儿的人生。实在是利令智昏,违背人伦常理。事后,黄某某也非常后悔,后悔拉女儿下水。
都说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所作所为,足以影响孩子的一生。父母有义务引导孩子树立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至少也应该教育孩子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像这位父亲,在生意失败后,完全不应该打肿脸充胖子,可以带着孩子一起省衣节食,共同度过难关。而对于女儿黄小某来说,她也没能及时制止和挽救父亲。如果她能及时报警,或者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父亲的罪不会这么重,自己也能有一个清白的人生。只可惜,两个人都是锦衣玉食惯了,一遇到这样的困难,脑子就往歪路上去了。
这样的事情虽然只是极少数个例,但也提醒大家,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最关键的部分。
近日,北京高院发布了一起生父利用自己的未成年女儿实施绑架敲诈勒索的犯罪,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黄小某(女,16岁)父母离异跟随父亲黄某某一起生活。2016年9月间,黄某某诱导女儿黄小某以身边的朋友为目标实施绑架勒索赎金。后被公安部门抓获,以绑架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黄小某有期徒刑三年。
“虎毒不食子”黄小某父母离异,黄某某作为其生身父亲,更应该疼爱自己的女儿,教育自己的女儿,保护自己的女儿,但黄某某不仅没有承担起培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反而为了个人的利益,劝说女儿和自己共同犯罪,并且以女儿的朋友为作案对象。这种禽兽不如的作法,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将会毁掉女儿的大好前程。女儿也是糊涂,父亲犯罪女儿不但不劝阻,还与父亲同流合污,充当父亲的帮凶。绑架勒索是要被判刑的,一个十六岁的人了怎么连这点法律常识都没有呢?
都说“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父母如果走正道,子女也会跟着走正道;如果父母教导子女去犯罪,只能是父女共陷囹圄。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成上升趋势,研究表明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家庭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青少年犯罪原因中的家庭因素探讨十分必要。所从我们应特别关注问题家庭,帮助他们走出困境从而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看到这则案例笔者感到非常痛心,是什么让这对父女走上了不归路,笔者认为既有道德的沦丧,也有人性的灭失,最关键的是父女二人法律意识淡薄。
本案中的父亲原本资产达数百万,也可以算得上是成功人士,但是却因为炒期货而赔的倾家荡产,最后以自己的亲生女儿为诱饵绑架亲生女儿的闺蜜。这听上去让人不可思议,但是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在这里笔者想说的是这位父亲是非常不称职的,即使赔的倾家荡产也不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啊。而且这样做也毁了女儿的一生。这位女儿已经年满16周岁了,应当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但是却在父亲的蛊惑下成为了父亲的帮凶,不仅害了闺蜜,而且也害了自己。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杀害被绑架人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从《刑法》的规定可以看出该罪既侵害财产法益,也侵犯人身法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严厉打击。
最后,笔者想说的还是那句话“不能犯罪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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