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内蒙古发生重大刑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内蒙古发生重大刑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内蒙古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旗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张玉环案还能找到真凶吗?我宁愿相信是个意外?
张玉环案还能找到真凶吗?我宁愿相信是个意外?
个人看法,案子已经过去27年,很多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对于找到真凶,比较困难。
个人判断,有以下几种可能:
1、真凶还在,但是由于证据灭失,永远查不出来了。
2、真凶还在,通过别的案件,或者新的线索证据查出来了。
3、真凶已经死亡。如果当时真凶40岁以上,过去这么多年,已经是七十左右的老人,很可能已经去世了。
4、很多人说张玉环还是疑凶,我认为这个可以排除,基本不可能的。
这个案子本身比较诡异,如果是仇杀,那么杀人者和两个家庭都有仇?如果不是仇杀,那么作案动机说什么?另外其中一个家庭第二年又有一个孩子死亡,说明了什么?
5、也有可能真的是个意外,两个孩子同时溺水,这种情况倒是常见,每年发生很多起,但是身上的伤不好解释。
张玉环案不是一个意外,绝对不是,肯定是他杀。至于说真凶,除非凶手自己自首,不然想要找出来,怕是难于登天。
案件绝非意外
1993 年 10 月 24 日,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年仅 6 岁的张磊和 4 岁的张翔两男孩失踪,其家属及村民四处寻找未果。
第二天上午,两个孩子的尸体在下马塘水库被发现。
赶到现场的村医张幼玲发现孩子身上有伤痕,劝说家属报警。
经过勘查,警方初步认定张磊、张翔系他杀。
南昌市公安局于 1993 年 11 月 10 日作出的法医学鉴定书称,两名死者均为死后被人抛尸入水,张磊为绳套勒下頦压迫颈前窒息死亡,张翔系扼压颈部窒息死亡。
如果孩子是意外溺水身亡,那孩子身上的伤痕无法解释。据悉,孩子的手腕还有被捆绑的痕迹,这些都足以说明,孩子不是意外溺水身亡,而是被人杀害之后抛尸于水库中。
时间太长
案发距离现在已经长达27年之久,现场经过这么多年,早已面目全非。现存的证据对于案情侦破来说,非常有限。
此案件当年并无目击证人,经历过此事的人,实际上所知有限,基本上也都是道听途说的居多。甚至有些人可能已经不在人世。
而经办此案件的办案人员,也许有些已经退休,有些调离,甚至有些也已经不在人世。经过这么多年,亲手经办的人员可能对于一些东西记忆也早已模糊。
如果不是张玉环被判无罪释放,估计很多经手的办案人员都已经把这个案件遗忘了,毕竟他们在二十多年间经历过太多太多的案件。
所以,无论从哪方面讲,这件案子的真凶都很难再找出来。除非他自己良心发现,主动自首,但是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如果他良心发现,也不会等到今天才自首。
死者父母的心早已伤透
二十七年,太久了,久到被害孩子的母亲已经无心再去追查真凶到底是谁。
两个年幼的孩子,被人杀害,然后抛尸水塘,想想都让人心痛。
他们那么小,他们不会和别人有什么深仇大恨,即使他们调皮,也不应该被这样对待,只能说杀人者一点人性都没有。
又或者他们的父母无意间得罪了什么人,然后凶手用杀害孩子的方式来报复他们的父母。
孩子的父母在二十七年之前心已伤透,经过这么多年,他们的伤口正在愈合,可张玉环的无罪释放,让这个伤疤再次裂开。
据报道,孩子的母亲无心继续要求警方追查真凶,她累了,真的累了。
我无意去揣测谁是真凶,只是觉得这件事中,孩子是无辜的,孩子父母是最大的受害者,张玉环也是受害者,如果他不是真凶的话。
我倒不希望这个案件是个意外,不然的话对两家人的伤害太大了。
张玉环白白地坐了26年的牢,对受害人家属的打击,也是同样的残酷,他们信了26年,再出现这样事实,他们肯定接受不了。
事实上,此案件99%可能是有凶手的。首先是村医张幼玲的证词,他第1个发现孩子脖子上有伤痕,所以报警,警察也过来看了,确认了不是溺水,才定为刑事案件。
一般刑事案件都会让法医来验证死亡时间,但是新闻媒体没有报道,具体有没有法医也不清楚。
现场有许多目击证人,包括死者父母,包括警察,包括村医,甚至张玉环本人也在现场,众目睽睽之下,如果还认为这是溺水的话,不符合常理。
26年,虽然过去很长时间了,作案现场早已不复存在,作案的手段和作案的物件,也无从考究和追溯,目前还有重要的一环,村子里面的那些老人还在,他们都是当时的目击证人。
只要警察立案重新调查,我想这个案子应该不难侦破。整个村子就那么大,100多号人口,大家的人际关系摸摸清楚,看看谁说了谎话,谁没有说谎。
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老农民,能说谎的毕竟是少数,看他们目前是怎么对待张玉环就知道了,张玉环目前还是有嫌疑的。
现在的高科技侦查手段,包括测谎仪,监控,指纹等都可以体现有谁不同寻常。我觉得只要人证还在,就能找到突破口,就能找出隐藏在暗处的真正凶手。
这个案子竟然引起了这么大的轰动,我想肯定也会引起警方的注意,受害人家属如果主动请求侦破此案,还是有很大可能性破案的。
能不能找到真凶,这个不好说,但是意外的说法基本站不住脚。
我们先分析为何说意外不太可能。
- 首先我们看看当初的法医鉴定:
两被害男童均为死后抛尸入水,一男童为绳套勒下颊压迫颈前窒息死亡,另一男童系扼压颈部窒息死亡。
法医鉴定是非常严谨科学的,因为鉴定结果会左右案件的性质,会影响案件的侦破方向,所以法医鉴定都是非常慎重的。
就本案件的法医鉴定结果而言,个人感觉是没问题的,一个是因为溺水窒息死亡,法医鉴定起来相对简单。二是溺水鉴定技术也相对比较成熟,尤其是在有河有水的地方。
- 其次我们看看当时主张报案人张幼玲的描述:
一个孩子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另一个孩子脸上有明显的两条勒痕,沿着嘴角延伸向两侧脸颊。而且发现孩子尸体的水塘,那边没有农田,跟村里的距离也很远,小孩不会自己跑去玩。
当时张幼玲是张家村的村医,医生一般都有职业敏感性,一些外伤,一些掐痕,很容易识别与判断。
对于张幼玲的描述,我觉得是可信的,而对于他的判断,也是没问题的。因为两个孩子都有相关的痕迹,而且这么小的孩子,不可能单独跑那么远,这都不符合常理。
所以,意外的说法大概率站不住脚。其实对于溺水窒息而亡和窒息死亡然后抛尸水中,这其中差别还是非常大的,一般有医学常识的人大部分都可以简单识别,如果再加上解剖以及相关的鉴定,再结合现场周边的一些痕迹,基本就可以明确决定。
本案件还能找到真凶吗?
这个真不好说,毕竟1993年案发到现在,时间太过于久远了,虽然现在的侦破技术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物是人非,作案工具作案场所以及物证,这都很难再考究,而且本案件没有人证。
本案件中经常提及的麻绳、麻袋,这些都很难保存,本案中提到的作案现场或者说是被认定的作案现场,当初并没有发现相关证据。所以找到真凶,很难。
当然,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就是真凶因为其他的案件被警察抓住,然后他主动交代了当年的罪行。
或许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运用高科技手段,对当初保留的一些物证,进行更加严谨的科学的鉴定,或者可以从中发现新的线索。
刑事案件,讲究的是人证、物证、口供,而就本案件来说,没有人证,物证不确定,口供又不一致,当初作案的第一现场还是按照张玉环口供确定的 ,那么张玉环既然无罪释放,那他之前的口供就是存疑的,第一作案现场肯定也就不对了,也就是说真正的作案第一现场是未知的,可以预见,真凶并不好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内蒙古发生重大刑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内蒙古发生重大刑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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