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军人被戳嘴击毙暴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军人被戳嘴击毙暴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是我的城池营垒最后邢克磊是怎么受伤的?
邢克垒由于担心子弹会伤及米佧,不得不与暴徒谈判,自己替换人质。在他走向暴徒时,对方拿起散弹枪扣动扳机,他不幸中弹流血躺地。
千钧一发,他强忍疼痛开枪击击毙歹徒,救出米佧。
惊魂不定的米佧立刻组织抢救邢克垒,怎奈失血过多、内脏损坏严重、昏迷不醒,只能紧急运回国内治疗。飞机起飞。
嫌疑人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警察可以开枪击毙或击伤吗?
可以。但要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能不开枪的,坚决不开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下称《条例》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该条第十四款,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所以,当嫌疑人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时,警察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形下,是可以对嫌疑人实施击伤或击毙的。
因为其一,嫌疑人的刀属于等危险物品中的一种。其二,嫌疑人将刀架自己脖子上的目的只有两种可能一一畏罪自杀和抗拒抓捕。而一般情况下畏罪自杀的可能性很小,真正一心想自杀的是不会与警察对抗而自杀的。那么就只能是抗拒抓捕了,而抗拒抓捕又会是两个原因一一自己逃避惩罚和掩盖共同犯罪,或者两者兼顾。如果抗拒抓捕的人是抢劫、杀人、爆炸、纵火、投毒等法律规定的重刑案嫌疑人,当然有必要使用武器。但要是一般性的小偷小摸、赌博、打架等应该不在可使用武器的范围之内。
还有,使用武器还必须遵守以下《条例》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或立即停止使用武器。一、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孕妇或儿童的。但不包括法律规定的重刑犯嫌疑人。二、犯罪分子停止继续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和犯罪分子失去继续犯罪能力的。
因此,当重大嫌疑人想利用自杀自残等方式威胁抓捕警察而借机或继续实施犯罪,或逃脱法律制裁的时候,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击伤或击毙。当然,能有效控制在击伤范围内更好!
应该是先和嫌疑人谈判吧,如果成功了,放了人质最好了,那就不应该开枪。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力。如果是谈判不成功,应该是警告吧,再不行应该是尽量击伤吧,也能释放人质,再不行,如果可能造成更大的影响,应该就是击毙了,我是猜的,你看看就行😁
准确的说,只要暴力威胁到生命安全。警察就可以开枪。但是现在警察的时间都大部分用在繁杂的工作中。基本没有训练时间。那就真不好说了,开枪没把握的话。还是最好别用枪。等待狙击手到场为好。
公安机关在处理暴力犯罪时在危急时刻可以使用枪支。公安部《枪支管理条例》对于警务人员使用枪支有明确的规定,在杀人,绑架,投毒,放火等暴力犯罪时可以开枪击毙,但是一般情况下使用枪支必须事先警告,对于口头警告停止犯罪的不能使用枪支!
当你被暴徒包围时,你有一把枪,你是对着天开一枪还是对着人开枪?
回答前问一句,这是心理测试吗?所谓答案又是如何呢?
对着天开,枪声震慑暴徒,然后告诉暴徒,谁先动谁死,暴徒可能不信你敢开枪杀人,大概率会继续攻击!
对着人开枪,同样震慑暴徒,同样的话说一遍,暴徒相信你敢杀人,但赌你子弹杀不了他们所有人,你可以跟开口讲话的人或者领头人说,你可以再子弹用光前先杀了他,大概率或至少一半概率能全身而退!
如果是这样的情况,你说你会怎么开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军人被戳嘴击毙暴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军人被戳嘴击毙暴徒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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