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实名举报公检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实名举报公检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被判死刑,快临刑时检举揭发一起杀人碎尸,会不会改成死缓?
被判死刑,临刑时检举揭发一起杀人碎尸案件,能否判处缓刑,我来帮你分析一下:
死刑犯面临执行死刑,说明已经层报到最高检核准了死刑,但在死刑前进行检举揭发的,可以刀下留人,但需要层报到最高检批准。死刑犯检举揭发后,执行的司法机关会向上级院报告,最高法会批准暂缓执行,待线索核实清楚后,再决定是否执行。
你检举揭发的杀人碎尸案件,属于立功情节。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你检举揭发的杀人碎尸行为,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当在无期徒刑以上量刑。
刑法对立功也作出了规定,检举揭发他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相关解释对重大作出了明确,就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
综上,你在临刑前检举揭发他人杀人碎尸行为的线索,该案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应当认定为重大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还要结合你的犯罪情节及性质,才能决定能否减轻处罚,变死刑为死缓,这就看你的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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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个杀人犯,它可以让你多活几天,等把你举报的事情核查清楚以后,会继续对你执行死刑的。至于你的立功表现,国家也不会白着你,可以奖励你一些现金,让你的家属受益。如果你的案子不涉及人命,比如你是一些偷盗之类的,或者官场上一些贪污之类的经济案子等等,都有可能把你的死刑改判为其他刑罚。
这个只能说:不一定,现实中情况是,在判处死刑后,执行死刑前,也就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若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确定是之前未立案或未侦破的刑事案件,法院会暂停死刑的执行,若是根据死刑犯的检举的主要线索并协助破案,应该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法院很有可能改判其死缓的,就是改判成无期都有可能。
应该有二个方面因素决定,一个是被告人犯罪是否十分恶劣 情节特别严重 社会危害极大,二个看检举的案件是否重大 案件由此破获和检举的关系多大。总之,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没有绝对的答案。
若被公安机关侦查属实,是之前未发现或未侦破的刑事案件,死刑犯属于检举立功。法院会暂停死刑的执行,之后,将根据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情况处理。若死刑犯的检举是主要线索并协助破案,应该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法院很有可能改判其死缓的。
如果举报不实对举报人应该怎么处理?
实名举报,而且还有实事证明,可就是不给举报人回答,也不做处里,就以为没时间为里由,托你三个月,然后在转另一个人,托,乙经转了三个人了,向这样的问题又能到哪里去说法,谁又能给一个法律的公证,
谢邀!举报是公民的一项权力。它亦是一把“双刃剑”,所以,公民在行使权力时,务必权衡,利害。 正义,正气,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主题。公民要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对不实举报,要判明动机,原由。如果,举报人无中生有,空穴来风,给他人造成名,利权利损害,视情节,要追责,查处的。 公民有言论自由,当行使权力时要知悉言论自由的界线,边界。玩火是取暖,若不慎,必受伤乃至烧到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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