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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鲍毓明5月1日发布「十问韩某」,并称「你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人」? 透露了哪些信息?
对于鲍毓明性侵养女案,广大群众从没说养女韩某没有问题。但是,这并不能改变鲍某性侵的事实。
韩某母亲通过“某网站”联系上鲍某,本就说明了韩某母亲是有图谋的。这种为了钱财而出卖女儿的人,都不配为人母!
韩某有这样的母亲作为榜样,从小耳濡目染,其价值观可想而知,不可能有多么高洁。
但韩某母女两的污浊,并不能反证鲍某的正义无暇。
从韩某母亲能通过“某网站”联系上鲍某就可以知道,鲍某与“某网站”有联系,决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若说社会阅历少、思想简单的人可能会被“某网站”欺骗,是可能的。而鲍某作为中外著名律师,肯定早就有预谋、在猎狩。只不过韩某母女正好满足了他的条件。
韩某跟随鲍某,吃喝不愁、有玩有乐,加上其价值观就本就偏向不劳而获,自然也舍不得离开鲍某。
可以推测,这期间有一些两人关系是韩某愿意的,这本就是一种交易。但是,同样也可以推测,其中有一些两人关系是韩某不情愿的。所以,不能排除鲍某没有性侵韩
鲍某说韩某经常在他面前说喜欢他,实际上谙熟社会规则与人性的鲍某心知肚明。韩某不过是喜欢他的钱,喜欢他提供的物质生活,并不是真的喜欢他的人。否则,不可能反复举报他性侵。
反之,鲍某也不可能真的喜欢韩某。韩某只是一个中学都没毕业的学生,无论见识、谈吐、行为、人生理念都与鲍某相差天高地远。无论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韩某都是一穷二白。所以,鲍某收养韩某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性。
韩某年轻有活力,14岁就1米7,可以猜测她的身材、相貌都很好。这正是鲍某看中她的地方。
当然,最后的结局如何,本人无法预料。毕竟一个是老谋深算、社会地位深厚的律师,一个是浅薄无知、又贪图享受的小女孩。
无论最后的结局如何,为人父母者都要深以为诫,不要把自己的享乐加在孩子的苦难之上。
为人父母者,还要加强学习,懂得如何教育孩子。否则,父母眼中的“让孩子有个好生活”,也许正是孩子的不幸。
五月一日,大概是怕大家宅在家里闲得慌,没有瓜吃,呆在家又寂寞,鲍毓明鲍大律师自己抛出了一长串“十问韩某”。
一位年近五十的高智商的有着法律专业背景的有备而来的大叔,在网上斥问一位年龄不足二十没见过多少世面早早就不再上学的女孩,即便是这个女孩有足够的想要回复他的理由,大概也会被问得哑口无言了吧。
面对鲍毓明的这一段责问,有媒体称,鲍毓明称韩某“企图利用网络霸凌来混淆真相、利用舆论审判来干扰司法”,这种“诬告+疯炒”的模式如任其发展而竞相效仿,势必对国家网络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都会造成巨大破坏。
而有网友称,这段话用在鲍毓明身上正合适,快五十岁的“成功人士”“十问”一位没有读过几天书的涉事不深的小姑娘,这要任其发展,才会对社会环境造成巨大破坏。
题主问这里面透露了哪些信息?个人认为,鲍现在认为自己掌握了话语权,他想要赢得更多的人对他的支持,抛出这所谓的十条,似乎是想告诉世人,我所有的做法都是合法的,错不在我。网络舆论没有办法审判我。
或许,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他所有的说法都为自己找到了相关依据,没有跳出法律的框架。可是在道德的层面,相信每一个人都早对他作出了评判,那些辞退了他的公司行为,恰恰就是最好的证明。
现在回头再去看鲍大律师所说的你可能在某些时候欺骗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时候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人,也就是一个绕口令般的笑话。或许反过来用在他自己身上更合适。
不得不说这个案子现在一波三折,网络上的声音也各不相同,有支持鲍毓明的,还有支持李星星的,但是无论怎样和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这就是我们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件案子的进展:
到目前为止鲍毓明已经成功地避过了,性侵幼女罪,但是接下来他能否有关键的证据证明他在这4年当中没有性侵养女,而是和这个已经年满14周岁的孩子谈恋爱,自愿发生性关系,对于他的犯罪极为关键。
所以昨天他发出了这10个问题:
在一切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我们所有的结论都是猜测,还是期待法院给出的最终结果吧!
不过在这里要再次强调一下,青少年保护的问题,尤其是女孩,这段时间性侵女孩或者是女学生的事件屡屡发生,包括在前天“女生举报山东铝业职业学院老师刘某以成绩胁迫发生性关系”一事,经调查,刘某涉嫌犯罪,于4月30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昨天:被网红实名举报四川绵阳一学校副校长体罚、性骚扰学生 涉事副校长已被刑拘。
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是这些少女,这也给广大家长提了个醒,在女孩成长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加强保护,尤其重要的是要加强少女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自我保护手段的学习,自我保护才是女孩终身需要学习的内容。
看到这个提问,第一感觉就是鲍毓明真不愧大律师,以一句“你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人”貌似充满逻辑的话,想着欺骗大众,为自己洗白。
第二个感觉就是鲍毓明终于还是急了,忍不住了,因为他有可能预感到,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证明自己,都不可能堵住悠悠众口,对他与14岁少女发生性关系的事实,除了道德上遭受谴责之外,中国的法律也不会容忍性诱不满14岁少女的兽行发生。
下面是鲍毓明5月1日在微博上对同居少女的十条质问:
大家可以仔细看看这十问,是不是感觉都有些道理,做为一个职业律师,拥有中、美两国律师执照的资深大律师,鲍毓明的言辞可谓严谨,莫说一个十几岁的少女了,就是一般人我想都不可能从他的话语里抓住把柄和漏洞。
但不管鲍毓明怎样想着主导舆情,他和韩姓少女发生性关系是事实,发出10条质问,就是发出100问也改变不了,他一直利用各种手段同居不满14岁的少女事实,哪怕退一万步讲不是性侵,但一个性诱少女发生性关系也是不争的事实。
有人说少女也有过错,少女的母亲同样也有过错,是少女的母亲通过网络主动找到的鲍毓明,是她的母亲主动把少女送上门的。
说这些话的人或者一直强调少女母亲过错的人,我倒想问一问:在一个拥有中美两国双面人的面前,在一个拥有中、美两国职业资格的大律师面前,从农村出来的母女两个是鲍毓明的对手吗?
别说鲍毓明花言巧语了,就只是鲍毓明光鲜亮丽的外表,外企高管的身份就已经迷惑很多人了,这种高学历高智商的一个人想打母女两人的主意,肯定是她们防不胜防、抵挡不住的,何况这个母亲本身又有所图呢!
虽然我不想讨论一些没有官方披露的证据,但确实有一些人在组织恋童癖的生意,这种可耻又无良的生意,竟然有一些人把他当作产业在做,真心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从4月9日到现在少女报警的20多天里,鲍毓明感受到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他在中国供职的几家公司,已经宣布了职务解除,未来如果鲍毓明还是想着在中国有职业之路,那他就要努力澄清自己,努力获得公众的同情。
不过,事实胜于雄辩,不管鲍毓明的法律业务多么纯熟,性诱少女发生性关系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承认了就要勇于承担责任,发出多少问也成不了大善人,还是不要把过多的精力用于洗白了,拿出勇气,接受该有的惩罚,也是一种担当不是吗?
次事件已经引起大众广为传播,各种关切问题众说纷纭,纷纷发出各自见解,您又有什么好的建议呢?还是让我们拭目以待,静等法律公正一切呢?
目前案件愈发扑朔迷离,双方各执一词,昨天鲍毓明网上发布“十问韩某”,声称发生关系时间造假,还称对方这么做只为判他“强奸幼女罪”;
其实这件事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先说女孩的妈妈,为什么会把自己10来岁的女儿拱手“送到”一个40来岁的老男人面前,是不是别有所图,还是另有他因?
试想,哪个正常的妈妈也不会把自己女儿,交给一个单身壮年男人带走照顾,就算是个男孩也不会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让别人带去养;
再说这个鲍毓明,问题就更大了!那么多同龄女人你不找,偏偏找一个才14岁女孩“谈恋爱”,这哪是正常人会做的事情。这也不是正常的恋爱关系。
你一个功成名就的海归,去爱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单亲女孩,还说女孩纠缠你,这件事我想说破大天你都是有问题的。
总之这件事里面两个成年人肯定都是有问题的,至于女孩就只能算是个任人摆布的角色了,有可能现在的一切言行还依然被操控都说不定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酒店偷拍黑产调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酒店偷拍黑产调查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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