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多地规定痛经可休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多地规定痛经可休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河南拟规定:女职工每月补贴50元,痛经可带薪休假1至2天。你怎么看?
每一个痛经的女子都是上辈子折翼的天使,痛经的苦只有女人知道,每个月那么几天看似风平浪静,实际痛不欲生,这么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河南又出了一套对女性来说比较人性化的政策:
重度痛经,可获一至二日的带薪休息;每月至少给在职女职发50元卫生费;孕妇难产,可以增加15天产假……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4月23日,《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
与男职工相比,女职工每个月都会有“特殊时期”,对此,《办法》根据女性生理特点,规定了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从事连续立位作业的,每两小时安排二十分钟工间休息;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一至二日带薪休息。
政策一出,有人较好有人忧。赞同方说,“河南终于走在了前列,为这以英明决策点赞!”、“有痛经假,真好!每次痛经厉害的时候腿都走不了路”,也有反对派认为,本来女性在社会中尤其是公司里就处于劣势,生孩子要休长假,现在又出了“痛经假”,公司更不想要女员工了。
小编觉得,政策越来越人性化,越来越具体是好事,不管怎么说出发点都是为广大女同胞着想。公司只想用男员工?也不一定的,作为女性在某些职业上也是有独有的优势,让女同胞们状态调整好,也更利于工作,对公司来说也是好事呀,哪个男领导还没个会痛经的家人?
(编辑 DCX)
4月23日,《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日前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实施办法》针对“经期”“孕期”等女性生理时期进行重点关注,提出一系列劳动保护措施,如:不得以生育、哺乳等原因辞退女员工;重度更年期综合症应减轻劳动量;参保3年以上,失业也可享生育医疗;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五十元的卫生费等等。
该条款针对女性生理时期的规定,说明了此前不少职业女性由于生理原因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歧视或不公平待遇。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会注明要求男性,因为女性由于怀孕等问题会耽误一定时期的工作;还有一些单位没有合理的为孕期女性员工提供假期并以此为由克扣工资和奖金,升职更是受到阻碍。职场中潜在的性别歧视是一直存在的。
该《实施办法》的提出有利于女性的权益得到保障。女性在经期时,身体确实较为虚弱,尤其是痛经的女性,日常工作确实无法进行。《实施办法》规定痛经女性可以带薪休假,不必坚持工作。除此之外,孕期的一些相关规定使女性的的权益得到了更全面的保障。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实施办法》一旦实施,可能会有更多的企业不愿意招聘女性员工。因为执行《实施办法》之后,聘用女性员工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都有所上升,女性就业形势可能更加严峻。所以,对于女性而言,《实施办法》是一把双刃剑,保障女性权利的同时可能会加大女性的就业难度。
我觉得这个合理,其实在女生的生理期的时间,来到公司上班也不能够完全的对工作上心,生理期的这一两天是肚子非常疼痛的,行动也不方便,有这样的福利,对女性来说对企业有好的评价,对后续的工作也有积极性,反而来说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说实话我做为男性来说是比较赞成的。
“痛经假”真的是很人性化的吗?
对于女性来说,真的是很人性化!女生在那几天是真的疼,有时候就连吃止疼药也不管用。
疼得没办法上班只能请假,所以这个假期是非常有必要的!男生千万不要说女生做,没有感同身受就不要随便指责!
我觉得比较人性化。当今社会,空调冷饮随处可见,女性大多宫寒,宫寒是引起痛经的主要因素,加上很多年轻人懂保养,痛经就愈发严重,严重的时候不光浑身无力,冷汗淋漓,更有甚者甚至晕厥,这个期间就需要保暖和静养才能减轻痛苦。痛经严重的时候差不多有一天的时间,所以痛经假一天足矣,个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最严重的一天请假。一天的工作量,还是能补起来的,大体不会耽误工作进度。
这个嘛,得看你是怎么想的,别人怎么想的不重要,只有你自己想的,才最重要。
女性,在职场中,确有不易,艰难之处,那不论是谁,都要向对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
“痛经假”这个事情,要先在某一个城市,进行推广试点,得到一定数据,分析之后,再去考量它能否普及。
人不人性化的,说到底,还是看资本家,愿不愿意多给钱到这些特殊时期的女性身上。
你不痛经,身体倍棒,吃嘛嘛香的那种,就不要想着去占便宜了。
这种假期,要休,得拿出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当凭证。
轻微的疼痛那种,你就不要说自己痛经了,免得占了那个名额,影响真正痛的要死的同事的休假。
身为女性,虽然不能保证每一个人都会关爱,呵护同性,但是,该说的还是要说,要去做,不能以己度人。
只有当你自己不痛经了,身体好转,享受过这种假期的好处,才能更好的去宣扬这件事情的益处。
痛经嘛,该治的就去治,不要讳疾忌医。
身体是自己的,命,也只有一条。
工作什么时候都可以完成,特殊时期,还是以照顾好自己为重,别逞强。
好人性化,举双手赞成。好多好多的女生都存在这个问题,这个真的是痛不可言呢,身边有的同事都会请假。希望这个假能够在我们企业也得到落实,还好我的身体比较OK,没有痛经这一说。
我不认为是,表面看是为女性服务的举措,实际上,后面的不良影响就是女性就业更难了。男女的就业市场的竞争力更不平等了。有些企业从成本考虑,会倾向于招聘男性员工,而不是女性员工。女性原来结婚有有婚假,生孩子有产假,这就让一些企业加大了人力资源的支出成本。这一次,又来了一个痛经假,更加让企业考虑到了支出问题。对不对呀?
痛经假该不该有呢?绝对该有的。因为我妹妹就是,来例假时就会疼痛,吃布洛芬都不管用。在床上辗转反侧,哪里还有劳动能力呢?所以,社会应该支持痛经假。尊重妇女,是一个社会进步的表现。
但是,仅仅是社会层面,女性好像体会不深。如果身边人,男朋友,老公,丈夫,投身家务劳动,精神上给予暖心呵护,从各方面给女性以安全感。这才是一个女人放心生育的前提条件。
但是,我觉得如果女性地位足够强大,她恐怕不需要任何劳什子痛经假。就是她的任何行为都是合理的,都是必须的,无可争议的。有假没有假,又如何呢?现实生活中,我知道男人有醉酒假。单位有男姓员工迟到或者缺勤了,有人说,他昨天喝醉了。好像所有人都能理解,喝醉了蛮,非常难受,怎么能坚持上班呢?有一天,一个女性没来上班,她的同伴说,她痛经了。是不是大家都能理解呢?痛经了,很痛苦,就不该上班。痛经的难过,应该是醉酒的十倍不止吧。能被社会理解否?能被用人单位接受否?我们拭目以待吧。
企业是否应该给女性每月一次的经期带薪放假休息一天?
企业应该关注女性的身体健康,但不应该立法形成这样的规定。
这个提案很早之前就有人提过,看起来是为了帮助女性,但事实上,存在的问题非常多,对于女性权益来说,很可能是帮倒忙。
立法之后,如何执行是第一难点
我国关于员工休假的现状大家有目共睹,能够实现双休的有多少?法定节假日能够休足的有多少?带薪年假能够落实的又有多少?
以上这些问题都还没有解决,单独针对女性设立新的假期制度,最终落实下来的可能性几乎为0。当然,对于公家单位也许更容易实施一些,但这个社会上的绝大多数女性无疑是很难享受到的政策带来的福利的。
而立法却不执行,一来浪费整个社会的资源,二来会使法律的严肃性遭到破坏,《劳动法》到今天为止,地位已经跌入泥潭了,连各个大佬都敢在公开场合谈论支持996了,再增加这种无法落实的假期实在没有意义。
即使被强制实施,也会导致女性遭受职场歧视
假设我们这个提案能够被实施,对女性真的有好处吗?
男女平等喊了这么多年,女性在职场上依旧遭受了各种显性或隐性的歧视,尤其原因很简单,对于老板来说雇佣一个女性,特别是已婚未孕的女性,要随时承担着她脱岗的风险,不管再怎么强调女性的伟大与牺牲,近1、2年的时间无法全情投入工作也是客观事实。
如果再让每个女性每月出勤时间都减少一天,那么老板们势必会想方设法的比较招聘女性员工。
不考虑企业效益,不给企业补偿,直接强制规定给女性放假,说白了,这是慷企业之慨,这种行为只会破坏职场环境,让女性在职场上更加举步维艰。
其实包括产假在内的设计都存在这个问题,女性生产需要产假是客观事实,而且人们也普遍认为现在的产假根本不够。但是轻易延长产假实在是不智之举。
我看过国外的案例,为了避免因产假出现的职场歧视,也为了提高生育率,有些国家采用“夫妻同假”的方案,给男性同样时常的“陪产假”,这倒是一种有趣的尝试。
谢邀!
关于女人生理期是否需要放假一天。
1:女人在月经期,身体会有多种不适,比如:痛经,心烦,焦躁不安,心情不好,不想动等症状。而且根据每个人的体质,月经期持续时长不同。从工作角度,可能工作效率会有大幅度下降,同时,也有很多不方便和安全隐患。所以,最好能休息一天。
2:从一个企业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我们更应该多呵护和关怀我们的女员工。因为女性月经期不是只有一天,在企业里,除了给女性员工放假一天,另外经期期间,有很多不适,比如腰困腰酸,怕冷。所以根据不同的岗位特征,在经期内公司应提供和保证热水供应和工作岗位的舒适!(我还建议,每个女员工每月补助半斤红糖),允许女员工,经期期间工作中,可以做适当短暂休息和活动!缓解不适!
3:当然,女性员工工作的环境,工种,工作特点和年龄有很大不同,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符合实际的临时岗位调整!
4:至于是否需要立法,我建议:应根据工作人群不同,制定有针对性的立法。比如:户外体力工种,长时间站立或者生产线女工等。可能在经期期间,因工作特点要求,会对身体加重不适感,甚至长期下去,会有职业病的风险。这是必须用法规保障的,这也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精神所在!同样,当地妇联做为权益维护的官方机构应积极参与!
总结:经期工作,效率低。不如休息。
关心女员工,温暖一片心。增加凝聚力
如果要工作,临时调岗!
立法有明确人群界定。
经期俗称:例假!那就让女同胞真正享受“例假”吧!
以上几点,希望对女员工有所帮助!
对企业家和管理者,也做为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您有不同看法,可留言探讨!
对于女性“经期假”的问题,其实早在2011年就有政协委员提出过提案,建议国家将女性月经期间享受假日进行立法。
而山东省政府近期公布的将于2019年3月开始实行的《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让经期假又被大家所广泛热议,其中对于经期女性职工的规定是“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痛经或者月经过多,申请休息的,按照国家有关病假的规定执行”。
对于经期假这件事情,小雷还是比较赞同的。小雷虽然不是女性,但是每次看到老婆月经时候腰酸背痛的难受,能够理解女性在生理期的痛苦的。但是,经期假这件事情目前来看在实际操作还是还是存在不少问题的。
第一、对个人来说,大多数省份关于经期假都需要诊断证明。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医院绝对是最拥挤的地方之一,为了请一天假要去医院排个大长队开证明,说不定医院还要你做各种检查,在医院就不知道得花多少时间、金钱和精力了,实在是不划算呀。
第二、对于企业来说,实行起来会有不小的难度。特别是一些女性职工比例较高的单位,比如医院、学校、工厂等,每天都得有不少人请假,那留下的工作谁来做。而对于私人企业的老板,经期假会导致人工成本明显增加,而羊毛出在羊身上,要么就降低女性职工的收入,要么就少招女性职工,因此女性未来在职场上将遭遇更多的不公平对待。
所以对于“经期假”,具体该怎么实行,确实还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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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多地规定痛经可休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多地规定痛经可休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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